为保证福建省体育设施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有效地对外沟通,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增强本会信息公开,树立本会良好对外形象,为本会的整体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更好地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特制定福建省体育设施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本会新闻发布是本会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布本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
第一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二条 坚持与本会信息公开制度相衔接。做好本会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本会信息公开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本会信息公开,推动本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第三条 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慈善公益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会秘书长负责本会新闻发布的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本会各部门予以配合。
本会新闻发言人由会长、秘书长担任,代表本会对外发布信息。
本会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代表本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2、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3、审核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本会的新闻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经会长批准,受新闻发言人授权,本会副会长可代为发布本会相关业务信息。
第三章 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本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发布本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等;
2、发布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
3、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与本会业务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疑惑解释;
4、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本会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1、新闻发布会;
2、吹风会;
3、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4、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5、本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
6、其他民政部指定网站。
第四章 实施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 本会新闻发布的主要程序
1、明确发布主题。本会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新闻发布主题,报本会领导审定。
2、组织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旨讲话和背景材料。主旨讲话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发布;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体育设施行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上述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本会秘书长负责总把关,报本会会长审定。
3、确定发布形式和人员,以本会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吹风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授权本会其他相关负责人发布。
4、自主新闻发布会应相对固定场所,对讲台、背景、标识等规范化的场景布置。
第八条 新闻发布是本会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发挥本会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作用,促进本会信息公开;要服务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本会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公开新闻和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经2019年3月10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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